今天是: 繁体中文
手机版 | 历史上的今天 | 帮助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我要投稿 | RSS历史网RSS订阅
历史春秋网 历史春秋网中医频道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  国学 >>  史部 >>  《国语》 我要反馈

卷四·鲁语上·臧文仲说僖公请免卫成公

书名:《国语》 作者:左丘明 来源:历史春秋网 评论() 【国学经典 加入书架 纠错】【字体:   

   温之会,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,使医鸩之,不死,医亦不珠。BSF历史春秋网 - 专注于中国古代历史

  
  臧文仲言于僖公曰:“夫卫君殆无罪矣。刑五而已,无有隐者,隐乃讳也。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钺,中刑用刀锯,其次用钻笮,薄刑用鞭扑,以威民也。故大者陈之原野,小者致之市朝,五刑三次,是无隐也。今晋人鸩卫侯不死,亦不讨其使者,讳而恶杀之也。有诸侯之请,必免之。臣闻之:班相恤也,故能有亲。夫诸侯之患,诸侯恤之,所以训民也。君盍请卫君以示亲于诸侯,且以动晋?夫晋新得诸侯,使亦曰:‘鲁不弃其亲,其亦不可以恶。’”公说,行玉二十瑴,乃免卫侯。
  
  自是晋聘于鲁,加于诸侯一等,爵同,厚其好货。卫侯闻其臧文仲之为也,使纳赂焉。辞曰:“外臣之言不越境,不敢及君。”
历史春秋网www.lishichunqiu.com